花里胡哨,配色和街头涂鸦都没什么区别的球鞋。
“这鞋,还真的挺帅的。”林天笑了笑道:“那你们准备给我开个什么价格?”
在商言商!
我林大官人,虽然对and1有那么一些情怀,上辈子在and1最艰难的那几年,林天甚至还动过干脆把他收购了来玩儿一玩儿的想法,只不过最后被贵人鸟抢先了而已。
但现在嘛,情况不一样了!
林天从这两个家伙身上,看到的是数不清的利润和大笔的美钞!
甚至,在林天认出这两个家伙的身份之后,他就几乎决定要和and1签约了,当然了,不是为了什么所谓的街头情怀。
情怀这东西,买你十双鞋20件t恤,就可以了,就算是为情怀买过了单。
可真的到了签约代言,尤其是球鞋这种对nba球星来说无比重要的事情上的时候,林天比谁都冷静!
情怀?回家洗洗睡吧。
之所以林天对and1动心,想要和他们达成协议,原因非常简单。
一个从创立到现在才3年的初创品牌,他们公司里现在连有没有法务部都不好说。
和他们谈生意,欺负欺负几个愣头青,肯定比和那些油的能出水、满肚子都是心眼儿的老混蛋们谈,要容易的多。
是,and1的颠峰也就十多年,他们在2005年左右达到颠峰,然后在2010年左右,他们又会光速陨落,消失不见。
但那和我林大官人有什么关系?自己打篮球,顶天也就是十几年,正好能和and1的巅峰期完美重合!
就算and1这个品牌真的是烂泥扶不上墙,我林大官人都救不活,到时候我合同到期,转投别家就是。
又不是华夏夫妻,感情破裂了还得凑合着过。
按照林天的估算,就算少了阿迪或者耐克的国际市场和影响力,但自己在and1获得的利润和权力,不用想,肯定会比在那些成名已久的大品牌中来的大得多!
尤其是,现在的and1可是连一个nba球员都没有签约呢!
如果林天没猜错的话,and1三个初创成员中的另一个,就是在纽约的那个,应该是正在和斯蒂芬马布里谈签约代言的事情!
历史上,马布里就是and1的第一个nba客户!
and1对于进军主流市场的野心,可是非常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