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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入赘协议(4)

体内容吧,和“卖身契约”一样,同样只有短短几条:

第一,不领结婚证,七日后与吴雨霏举行订婚典礼,自此成为吴雨霏名义上的入赘丈夫。

第二,生活中24小时照顾吴雨霏,随叫随到。

第三,除非吴雨霏要求,不得主动发生任何肢体接触。即使吴雨霏要求,也不得发生性关系。

最后又有一句话,如违反上述第三条,将报警处理。

下面左边空白处是自己签名的地方,右侧则已经签好了名字,上面是吴雨霏,下面写着监护人:丁莉颖

原来这小太妹名叫吴雨霏。

可是怎么还要监护人签名呢?

难道说她还没满十八周岁?

难怪不领结婚证,这么小的年纪确实没达到法定年龄。

第二条好理解,自己算是卖到她们家做仆人了,只要不违法,怎么折腾都不为过。

第三条也能想得通,毕竟年纪还小嘛,又不是正式结婚,哪能发生夫妻关系,万一不小心造了个小孩那可是让家族蒙羞。

看来这一切又是早就准备好的,叶凡觉得自己从一开始就落入吴雨霏的圈套里。

“签契约的时候也没说还要签入赘协议呀!”叶凡无力地争辩道。

“没说是没错,契约第一条明确写了,在不违法的前提下,你必须服从我家所有工作安排,你倒是说说看,让你名义上入赘违法了吗?”吴雨霏咄咄逼人的口吻道。

“没有。”叶凡叹了口气,想想确实没有,如果要真的领证结婚还可以说是干涉了婚姻自由。只是参加一个订婚礼,做一个名义上的赘婿,说破天去也不违法。

“那赶紧签字吧,别磨叽了!”

“行吧,我认了。”叶凡顿了顿,盯着吴雨霏,慢呑呑地说了句,“你真的想好了?”

“什么叫我想好了?”

“这毕竟是我和你两个人的事,虽然只是订婚,但也不能太随便吧。”

“我和你?”吴雨霏瞪大了眼睛,忽然扑哧一笑,“你想啥呢!不是我,是我姐!”

“你姐?”叶凡更加摸不着头脑了。

“没错,吴雨霏是我姐,我叫吴雨桐。是我姐要和你订婚!”

“”叶凡闻言惊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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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知后事如何,请看下一章:初窥神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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