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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章 出人头地?重头开始而已!(求月票,求推荐)(2)

漫有问题。

死老婆,怀疑老公,死老公,怀疑老婆,很简单逻辑。

从孔漫漫再婚的速度看,夫妻二人情感不像很好,怀疑再重两分。

查到现在,其实e组还在走a组没走通的老路。

可a组没走通,不代表是错的,或许只是掩饰的很好。

“碎尸”手段残忍,连最恶的大圈帮都很少用。

充满仇恨,充满恶意。

张锦荣道:“要不然找几个兄弟,把奸夫绑了,审一审再讲?”

“痴线,一起案子,用得着踩过线?”

林天盛没有张锦荣的感同身受,更不想办冤假错案,假设二零年代的警察,要排除一个人的嫌疑,会用什么办法?

上科技!

林天盛猛地想起卷宗上一点:“死者衣服上有第二个人的血迹?”

马德龙了解案情,张口道:“有,溅射方向不一样。虽然尸体被碎成多块,但衣服是完整的。”

以西九龙鉴证科的水平,能从血迹喷射,判断出死者曾有抵抗,并有疑似“第二人”血迹已是极限。

有血迹,便能做nda。

而不管是dna,还是指纹,后世觉得很先进的技术,其实早在上世纪便应用到刑侦当中。

只是技术较为原始,且普及程度,视地区经济状态而定。

苏格兰场(伦敦警察厅)便是第一个把dna技术,应用到行政的部门,所以,法律上是绝对有效的。

“申请dna鉴定。”

林天盛眼前一亮。

别说一年,十几年的血迹,只要保存得当,都能提取dna。

马德龙却满脸迷惑:“大佬,dna是什么?”

林天盛写了份报告,找到皮志邦,开口说要申请dna鉴定时,皮志邦也是瞪大眼睛,摸不着头脑。

短暂解释后,他将信将疑,打电话到总署鉴证科询问。当得知dna只有把证物,寄给苏格兰场实验室,才能获得法律效应的dna报告时,彻底哑火。因为试验费用高达一万港币,行动科不可能批复。

林天盛想到身上的余财,当好够覆盖,加上车子,大哥大都有,索性提出私人出钱。

“钞能力”也是种能力。

很多案件,往往肘制于经费,如果砸入的资源够多,百分之九十九的悬案,将会飞速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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