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欣的骂声越来越不堪入耳,脏话连珠炮似地往外蹦。
我把手机拿远了些,任由那头的咒骂,直到听筒里的声音开始嘶哑,我才按下挂断键。
现在不是李欣不肯放过我,是我不打算放过那对狗男女。
趁着送餐高峰过去,我拐进之前送过外卖的一家律师事务所。
前台小姐抬头看见我的外卖制服,以为是同事点了外卖:“小哥,把外卖放在这里就可以了。”
“您好,我不是来送外卖的。我想咨询个民事纠纷的案子。”我说明来意。
前台小姐姐打了个电话,随后微笑着引我上二楼:“请跟我来。”
接待我的是位三十出头的女律师,名叫丁兰。
她穿着利落的职业套装,举手投足间透着知性气质。
“你是说,想告那个外国人?”丁兰听完我的陈述后询问道。
“是的,那个女孩是我朋友。”我也了解了,这个案子最大的难点在取证环节。
丁兰推了推眼镜:“这个案子我们接了。最好能让当事人亲自来一趟,有些细节需要当面确认。”
她从名片夹里抽出一张烫金名片递给我:“这是我的联系方式,让你朋友随时可以约时间。”
离开律师事务所后,我又去了台球室。找到三个翘课的小太妹,此时正在角落的球桌旁抽烟。
在我的劝说下,小柔终于松口答应打这场官司。
“只要官司赢了,我包你们仨一年的夜宵。”我给了一个承诺。
小柔抽了一口烟:“能不能把夜宵换成烟啊?”
我弹了下她的脑门:“小姑娘家家的,少抽点烟。”
说着掏出兜里的戒烟糖,给她们看:“我都戒了。”
三个丫头片子顿时笑作一团,小柔打趣说:“大叔,你这样子好像我们老爸哦~”
不管怎么样,这件事情已经定下来了,我也带三个女孩去见过丁兰。
“你们这个案子,就算是打赢了,那个老外最多拘留5到10天,女孩最多能拿到5000块精神补偿。”丁兰专业分析着。
我突然想到一件事:“如果是多次聚众呢?这个会怎么判?”
“组织者判5到7年,参与者判1到3年!你手上有证据吗?”丁兰追问。
我摇了摇头。上次送外卖时撞见过一次,但手上没留下证据,而且还会把沈柔也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