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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8章 先天纯粹,一念之微(4)

“这是朱子理一分殊的精髓所在。”

“与二程不同,朱子着重发现在理的形式之下物我一体之状态,也即是使人在理之下,达到物我之间一一对应的关系。”

“架构其本体与外在之区分,以此实现对本我的认识,对自我的超脱。”

“这便是我方才说的阳明矫枉过正!”

“如今看来,若欲推陈出新,当归于格物致知一道!”

复古作为大儒必备的技能,其源流,往往又是因为世情如此——过得不好的时候,总会将以前某某时候作为论据,其根本,还是想将其作为改制的依据。

礼乐崩坏,就讲三皇之制。

诗坛不兴,则念巍巍盛唐。

经学陷入迟滞,同样免不得在故纸堆里翻找一二。

心学如今放荡不羁,以我为尊,理学的好处,自然使人憧憬。

钱德洪晚年转向,与王龙溪决裂,口称“吾党于学,未免落空,细处堪磨,始知自惧”。

薛应旂更干脆在师事欧阳德,受王守仁之学后,更换门庭,师从吕柟转修理学。

李贽如今的普世论,单以实践二字,同样出于“格物致知”的源流。

所以,在袁洪愈的论述中。

哪怕推陈出新,也应该将心学的理论成果,用以填补理学,而非在王阳明的学说中,继续往下推演。

同样,这番话中,既有朱子的陈,同时也有袁洪愈的新。

在二程的理念中——格,至也。物,事也。事皆有理,至其理,乃格物也。

这里的物和知本身是两个异质的存在。

袁洪愈便是通过对朱熹格物致知的描述,与二程的区别,完成了对格物致知的新解,在理的形式下进行重建和统一。

当然。

并没有这么容易过关,否则也不会需要辩经了。

话音刚落,李贽便直接开口反驳:“袁公这话不对。”

“方才长惟居士一句话说得精髓——朱子的理一贯通,并未说明事项的关联,而是隐指一异质的跳跃,为世间的万事万物找到一超越的形上学的根据。”

“朱子的本体,只是收缩提炼,将之割截地视为‘只是理’,即‘只存有而无生命’的理。”

“其道德意义即减杀,而心气依理而行所成之道德即为他者之下道德,其依‘存有论解析’之方式说性,非先秦儒门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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