蹲得发麻,身子晃了晃,差点栽倒。
时念快步上前扶了他一把。
手指刚触到他胳膊上的补丁,她又轻轻收了回来,只扶着他的手腕稳住身形。
“慢些,别摔着。”
“多谢时老板。”
王思哲红着脸后退半步,窘迫地攥紧口袋,铜板的棱角硌得掌心发疼,连头都不敢抬。
时念看着他洗得发白的长衫、沾着泥点的草鞋,还有那双藏着局促却格外亮的眼睛
上辈子的自己同样举目无亲,同样要在陌生的环境里挣扎求生,同样把自尊看得比什么都重。
“院里今晚排了新戏,刚翻译好的。”
她晃了晃手里的羊角灯,光晕在地上摇出圈温柔的涟漪。
“要不要进去瞧瞧?”
王思哲的呼吸骤然停滞,喉咙发紧得像被什么堵住了。
他攥着口袋的手更紧了,指尖深深掐进掌心:“可我”
“不用银子。”
时念像是看穿了他的窘迫,笑着打断他,语气自然得像在说件平常事。
“算我请公子的,就当是感谢你对蓝星诗作的喜欢。”
王思哲的脸瞬间涨得通红,连耳根都烧了起来。
他虽是寒门学子,却也懂无功不受禄的道理,更明白时念这是在照顾他的体面。
可这份体谅,反倒让他更觉难堪。
他不想被人当成需要施舍的可怜人。
“在下囊中羞涩,不敢叨扰。”
他低头盯着自己的草鞋尖,声音细得像被风吹散的蚊蚋。
“两日后诗会,晚生再来拜谢。”
说罢,他不等时念再开口,转身就走,脚步踉跄却异常坚决。
然而这份可以掩饰的慌乱全都被时念尽收眼中。
时念望着他几乎要小跑起来的背影,手里的羊角灯轻轻晃了晃,暖光在地上拖出道长长的影子。
阿福不知何时凑到她身边,手里还拿着刚清点好的诗签,撇了撇嘴:
“念姐,这书生也太不识好歹了!”
“您好心请他看戏,他倒跑得比兔子还快,生怕沾着咱们似的。”
“罢了。”
时念收回目光,灯笼的光落在她鬓边的素银簪上,映得簪子泛着柔光。
“他不是不识好歹,是太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