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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章 有时候,真的挺没用的(3)

,已经自闭了。她身上的伤,更是惨不忍睹。”

她的眼圈,有些发红。

“林不凡,这件事我们必须管到底!”

林不凡没有说话,他只是看向了副驾驶的冯小煜。

“你怎么看?”

冯小煜愣了一下,他没想到林不凡会问他。

他深吸一口气,努力让自己保持冷静和专业。

“林少,苏律师,从法律的角度来看,这个案子很难。”

“很难?”苏忘语的眉头,立刻皱了起来,“哪里难了?证据确凿,事实清楚!那三个女孩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多项罪名!”

“苏律师,您先别激动。”冯小煜苦笑了一下,“您说的没错,她们的行为确实构成了犯罪。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她们都是未成年人。”

“根据龙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那三个霸凌者,都刚满十五周岁,属于这个年龄段。”

“但是,她们犯下的罪行,主要是侮辱罪和强制猥亵罪。这两项罪名,并不在上述的八大重罪之列。”

“也就是说,除非我们能证明她们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或者对彤彤造成的伤害达到了‘重伤’的标准,否则,她们大概率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苏忘语的脸色,一点点地沉了下去。

她当然知道这条法律规定,只是刚才被愤怒冲昏了头脑。

“抢劫罪她们确实勒索钱财了,这还不算抢劫吗?”她不甘心地问道。

“这在法律上,通常被界定为‘敲诈勒索’。”冯小煜解释道,“敲诈勒索罪和抢劫罪在量刑上是天壤之别。而且,敲诈勒索罪,也不在那八大重罪里。”

“至于重伤彤彤身上的虽然看起来很吓人,但经过法医鉴定只能构成‘轻微伤’,连‘轻伤’都算不上。”

“那那她们拍了裸照,还逼她喝厕所的水”

“这些行为,属于侮辱罪的范畴。侮辱罪,是‘亲告罪’,也就是说,需要被害人亲自去法院起诉,公安机关一般不予立案。而且,就算立案了,最后的结果也大多是调解、赔偿、道歉了事。”

“至于强制猥亵,虽然是公诉案件,但取证非常困难。而且,考虑到对方是未,又是女性,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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