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过人数数十。
而这,还是齐平刻意压低了能力的结果。
其格格全程目睹,从一开始的惊讶,欣赏,到后头如获至宝。
而营中许多人都知道,族长抓了个极厉害的“军师”。
直到日暮,齐平放下毛笔,揉了揉并不累的手腕,抬起头来。
只见门外已擦黑,敞开的双扇木门外,月光洒下,檐下灯笼亮起,夜色静谧。
主帅房间内,宽大的桌案上,摆着诸多账册,身旁一灯如豆。
一张红木大椅上,系软甲,裹着黑色披风,棕色皮肤的混血美人大马金刀坐着,身旁倚靠着只狼牙棒。
用手拄着下巴,但头一坠一坠的,好似随时要睡过去。
用七彩绳绑着的发辫垂下来,额头上的银色佩饰于灯火下反射光弧。
“啊。”其格格头一坠,醒了,抬起头,就看到齐平正看过来,揉了揉眼睛,说道:
“这么晚了啊,军师啊,要不今天就先算了。”
齐平点头:“好。”
其格格站起身,旁若无人地伸了个懒腰,由衷赞叹:
“军师真乃神人也,此等此等壮举,让本将军叹为观止。”
她试图表现的有学问,绞尽脑汁模仿中原人用词。
齐平看了她一眼,忽然说:
“将军,我虽在中原,却也听过些草原上部落的事,听闻其余部落对奴隶动辄打杀,天山部相较好些。”
其格格笑了笑,说:
“确有此事,恩,其实我知道,你们凉国人对王庭心怀仇恨,很正常,要是有人跑到我家里劫掠杀人,我也恨不得生吞了对方,我天山部不嗜杀,一是部落信仰缘故,二是
这也是大王的命令。
我们要的是占据西北,甚至更大的地方,扎根下来,而不是劫掠一番就回去,这样的话,就不能对你们这些俘虏太残暴,否则如何得民心?”
顿了顿,她声音低沉了几分:
“可惜其他部落大多阳奉阴违,在城中还规矩些。
可一旦离了城,就把大王的命令丢到一边了,呵,所以你们运气的确很好,撞上了我们天山部的,若是遇到大泽部
就你这清秀的样子,恐怕早被糟蹋了。”
??
齐平自动将后半句话忽略,心中思忖,所以草原王的战略意图还是很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