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全文阅读 下一章

六十六、出从王事当有程(4)

接导致该违法行为无成本,老人往地下一躺就有可能来钱,不来钱也不会赔钱,在局子里批评教育一番坐等子女来领就行了,这种无本万利的买卖如何禁止?禁止不了,生命只能自己寻找出路,所以上述案件过去十几年了,在扶老人这件事上的全民道德仍没有一点起色。

鉴于我前世血淋淋的教训,我将“反坐之”这条封建帝国律令抄了下来,放到尼国律令当中。当然,我死后很多很多年,该律令在相当一段时期成了贵族和官员欺压底层良善的工具,动不动就反坐,使百姓几乎不敢“上告”,最终才被地34世尼国国王正式废除(因为是民法里的,不是宪法里的,不算祖制)。这也从侧面说明了21世纪的法治社会还是有其一定的先进性,而我由于专业性太差,“拍脑袋”想出来的律令并不能够跟经历数十年实践验证的法治体系相比。

各类法律条例初步形成,并择日颁布整个尼国实行。在这之前,我还要进一步厘清尼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正式确立国家的架构。

上一页 全文阅读 下一章
  • 今日热门
  • 本周排行
  • 阅排行
  • 年度排行
  • 最新更新
  • 新增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