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近。
根本没有感情。
温乔能把他撩到手,也是不容易的。
果真是一个狐狸精。
这样一个冷硬的钢铁男人都被她拿下了。
可,温乔为什么要跟他在一起。
难道,她不知道陆家跟沈家的那些恩怨吗?
沈月如大脑一时宕机了。
实在想不明白。
温乔不应该去勾引路淮舟吗?
毕竟,他才是这本书的男主,不管硬件还是软件,都是无可挑剔。
只要勾搭上男主,下半辈子的荣华富贵,唾手可得。
以温乔的性子,肯定会把路淮舟勾搭到手,好报复她。
沈月如百思不得其解。
要不是她认定温乔肯定会勾引男主,她也不会搞了这么一个大乌龙。
居然认错了人。
可,这也不对啊,如果温乔没想勾引男主,那为什么要来这里下乡?
还进了羊城军区的文工团。
京市周围那么多军垦农场,条件都比这里优越。
而且,她完全可以趁机考进总政。
总政可是全国最顶尖的文艺团体,龙头老大级别的存在。
比地方上的强了可不止一点半点的。
又何必不远千里的,跑到这里来?
她认识的温乔,可不是那种能吃苦受罪的人。
她也不相信这是巧合。
这世界上哪有什么巧合。
所有的巧合,皆是有迹可循。
所有的偶遇,都是蓄谋已久。
沈月如忽然想到一个忽略已久的问题。
温乔是怎么穿书的?
跟她一样吗?
她是在码字的时候,突然发现自己的小说,第一个章节下面有很多差评。
打开一看。
发现里面的情节完全变了。
她看完之后,当时就吓出了一身冷汗。
这不是她写的。
温乔在这本书里面就是个炮灰女配,性格老实木讷,胆小懦弱。
怎么会狮子大开口,跟才见了一面的亲生父母要钱要票要物资。
还自己选择了下乡的地址。
她以为她的小说成精了。
会自动生成剧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