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拉碴,身上的酒气隔着三米都能把人熏个跟头。
如果不是陈冠给了照片,顾彻绝对不敢相信,眼前这个比乞丐还落魄的酒鬼,就是那个曾经惊艳了整个华语影坛的天才摄影师。
顾彻走上前,踢了踢他的脚。
“喂,醒醒。”
那人毫无反应,只是翻了个身,继续打着呼噜。
顾彻皱了皱眉,从兜里掏出了剧本。
他没有再叫醒他,而是蹲了下来,就着昏暗的路灯,开始一页一页地,轻声念起了剧本的台词。
“如果我告诉你,我是一个穴居人,你会有什么反应?”
“我在旧石器时代生活过一万四千年”
一开始,那酒鬼还毫无动静。
但渐渐的,他的呼噜声,小了下去。
他的手指,微微动了一下。
当顾彻念到约翰奥德曼讲述自己见过佛陀,与梵高交谈的段落时。
那个醉倒在垃圾堆里的男人,猛地,睁开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