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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二征方案(1)

李纯道:“国内虽然经过十多年的发展,经济有所进步,但是还不充分,仍需要进一步发展,所以必须采取一些保护政策,如果很多产业转移到了夷人地区,国内还怎么发展?朕考虑了一下,除了采矿业和冶金业,其他凡是华人独创的产业和技术,只能留在国内,不能在夷人地区设立,夷人只能购买国内生产出来的商品。”

程异又说:“目前国内的采矿业和冶金业也采取了不少新技术,即使在夷人地区发展也要采取一些限制措施吧。”

李纯道:“那是当然,新的采矿和冶金企业,由郡以上的工商部门审批,只能由华襄两族举办,对于采用新技术的,只能由华人来举办,而且冶金业炼出的金属,只能卖到国内进行深加工。”

李纯和几个大臣商讨了很久,最后,李纯让中书省将商讨的意见梳理汇总,形成诏书,颁发下去,让各地去执行。

会后崔群认为,李纯所谓的限制汉人,其实是以退为进,表面上是把夷人地区较多权益都让给了襄人,实际上是在产业政策上下功夫,让华人在隐蔽环节获利。

目前国内的很多产业发展的比夷人地区好很多,产品的质量和竞争力更强,将这些先进的产业留在国内,就可以通过卖出产品源源不断获利。

即使是采矿业和冶金业可以在夷人地区发展,华襄两族的税负只有夷人一半,夷人在长期竞争中必然落败,华襄两族虽然税收一样,但是华人企业采矿和冶金使用机器和先进技术,效率更高,襄人也很难竞争过华人。

崔群考虑到,目前国内采矿和冶金行业的税率,已经降到企业营收的两成左右,国外华襄两族也应该在两成,否则国内的企业吃亏,不过可以相应的将夷人在这两个行业的税率升为四成,这样就可以两面兼顾。

崔群将会上的意见加上自己理解的一条,让翰林院写成诏书,自己看了一遍,然后交给李纯审阅。

李纯看到草拟的诏书后,觉得崔群是个细心的人,办事比较靠谱,就让他按照更改后的内容颁发,让各地照此办理。

诏书发到各地后,人们明显感觉到不同的氛围,汉人感觉对去夷人的限制较多,去夷人地区的兴致更低,襄人则感觉权益得到更加有力的保障,持续有很多人去夷人地区。

三月份,范希朝将军事部制定的对夷人地区第二波征服行动方案,送给李纯审批。李纯对方案认真看了一下,觉得还算翔实可行,具体内容如下:

第二波征服行动,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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