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之下所书:“张启明!你屡次阻挠新政,莫非是与盐商勾结,中饱私囊?若执迷不悟,休怪李某不念同僚之情!”
而张启明的回信则字字刚正:“李大人身居高位,当以百姓疾苦为重,而非一味逢迎上意,搜刮民脂。盐税改革,我意已决,纵粉身碎骨,亦在所不辞!”
林越将这两封信单独抽出,放在一旁。从时间上看,最后一次书信往来就在张启明遇害前五日。如此激烈的冲突,足以构成杀人动机——李嵩若想推行自己的盐税政策,除掉张启明这个最大的障碍,并非没有可能。
但他很快又皱起眉。李嵩是正五品侍郎,位高权重,要杀一个六品主事,何必用如此复杂的“密室毒杀”?直接寻个由头将其罢官,甚至罗织罪名构陷,岂不是更简单?除非李嵩有把柄握在张启明手里,不敢走明路。
林越暂时压下这个念头,继续梳理人际关系。他注意到,卷宗中多次提到一个名字——刘谦,张启明的副手,任户部主事助理,从七品。
关于刘谦的记录不算多,但有一份弹劾奏疏格外醒目,正是张启明亲笔所书:“臣部主事助理刘谦,利用职权,虚报盐引损耗,贪墨官银三百两。证据确凿,恳请革其职,交刑部问罪”
奏疏后面附着郡尉的批复:“刘谦贪墨属实,念其初犯,罚俸三年,降为文书,留部查看。”
时间是在半年前。林越摸着下巴沉思:被顶头上司弹劾,差点丢了官职,刘谦对张启明怀恨在心,也合情合理。而且刘谦身为副手,对张启明的作息、习惯甚至密室的情况,恐怕都了如指掌,作案条件比李嵩更便利。
但他同样有疑虑。刘谦只是个从七品文书,就算杀了张启明,也未必能取而代之,风险与收益完全不成正比。除非他背后有人指使?
林越将李嵩和刘谦的名字写在纸上,用线连了起来。一个是有动机但动手不易的高官,一个是有条件但动机未必足够的下属,这两人之间会不会有关联?
他继续翻阅卷宗,这次把重点放在张府的内部人员上。张启明的家人不多,妻子早逝,只有一个儿子在外地求学,府中常驻的是三个仆役:一个负责洒扫的老仆,一个烧饭的厨子赵六,还有一个伺候笔墨的小厮。
卷宗里对这三人的记载很简略,只在去年的户籍核查中提到“身家清白,无不良记录”。林越却没放过细节——老仆是张启明的同乡,伺候了二十年;赵六是三年前从乡下雇来的,手脚还算干净;小厮则是张启明远房的侄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