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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6章 辩命(10)

对方沉默,随后说:“坏了。”

“执法公示做了吗?有没有出示书面通知?”

“口头告知了。”

“你在笔录里写‘对方多次辱骂’,我调取了音频,听到的词是‘别踢了’、‘慢点’和‘别碰我秤’。请问你理解的‘辱骂’是这三个词吗?”

对方红了脸:“当时情况很乱。”

她点头:“是很乱。正因为乱,所以我们更需要程序。程序是每个人的秤,不只是摊贩的秤。”

最后陈述,她只说了一段。

“各位审判员,她是要为这个结果负责的。生命无可替代,悔恨无以赎回。她认罪,愿意承担赔偿,请求从轻。她的女儿十五岁——我不想用孩子去换取同情。我只是请求:在判决书上,留下她作为一个‘人’的样子。她不是标签。她是名字,是母亲,是每天在湿滑的地上摆摊的人。”

她说完,鞠了一躬。

她想起之前的顾朝暄,那时她站在灯底下,青春锋芒毕露;如今她站在灯的阴影里,学会把锋芒收进鞘里,只留下刃口的方向。

判决结果出来那天,雨停了,夏天快到了。

法院宣判:罪名调整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考虑被告人系初犯、偶犯,事发有激烈挑衅和程序瑕疵因素,主观恶性相对较小,且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依法从轻;同时考虑后果严重,依法从重,最终判处无期徒刑。

法槌落下时,她听见被告席那边传来一声“谢谢”。

庭外的走廊很长,窗边有光照进来。

十五岁的女孩站在墙角,怯生生地伸过来一个保温杯:“姐姐,你喝水。”

杯盖拧得很紧,她花了点力气才拧开。水是温的,泛着一点点红枣的甜。

“谢谢你。”女孩又说了一遍。

顾朝暄摸了摸她的头发,没有说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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