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
我踩着卡兹作响的玻璃渣走进了商店,看着被洗劫一空的货架,生活用品货架上也空无一物,一切都干干净净,连一包牙签也没有留下。
我以为他们只会拿走食物,但是所有东西,是所有东西,全都不剩。
我扭头看着墙角的咖啡机,连它也被丧心病狂的砸开,取出了安置在机器内的咖啡豆还有奶粉和砂糖。
我只能在店里来回的走动,寻找任何遗留下的物件,比如。。。收音机里的电池,柜台抽屉里的感冒药,货柜底下卡住的湿纸巾,以及洗手间里的没有用完的洗手液和纸巾,以及半块香皂。
在这家便利店里唯一没有被洗劫一空的就是杂志柜,它几乎原封不动,所有杂志的期刊还停留在最新的一版,12月份。
整齐的杂志里有一本掉落在地上,我把它拾了起来,这不是一本杂志,而是一本畅销书,来自河门市的现代诗人—彬彬的获奖诗歌,我从电视上看过,他获得了一个很牛的头衔奖状,具体是什么我也不知道,只是知道当时借着网络引用的诗句成了他爆火的原因。这本书倒不像是这里书架上贩卖的物品,也许是这里的员工为了打发无聊的时光带进店里的读物,或许这本读物他本身自己也并不喜欢,而没有从这里带回家中,这个人也只是追逐流行。
我不禁想着,这本书是那个面无表情小妹的,还是那个黑皮肤小哥的。
那么它一定是从柜员机柜台处掉落的,在有人洗劫了这里的时候,它掉在了地上。
我只是不明白,为什么现在还有人会读这种书,在网络横行的年代里,所有的现代诗都已经消失了,也找不到受众了。
不过,它也许对我来说可能有些好处,相比那些杂志,诗歌这种体裁也许能让我脑海里反复吐槽,在所有网络都丧失的情况下,不失为打发时间的好办法。
“生乃知天命
活为自之行
继而知其意
续为为自家
—吕彬彬”
我苦笑了一声,盖住了这本诗歌,如果不是实在空无一物。。。我也不会把它装入书包里。
当我在胸前拉上书包拉链后,我抬头,看见了落地玻璃窗外贴着一张脸,我吓得不轻。但是我没有叫出声也没有动弹,只有心跳再短时间内持续的加快,肾上腺素急剧分泌,我认得这张脸,腐烂的面皮,流出脓包的恶疮,掉落的毛发,眼窝里黏糊糊透明恶心的像鼻涕虫一样的眼睛正蠕动在玻璃上,留下粘滞的腐蚀液体,它们就像那只寻找猎物的虫子,在落地窗上像雨刮一样左右滑动。
它就是那两只狗狗的凶手,它的脖子处有一处被撕扯的咬痕,朝着外面流着红色粘稠的液体,它仿佛可以包裹着它的缺口。
我的胃里感觉到一阵炽热,我想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