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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江湖很大也很小(2)

想修道的单纯心思,做些不好的勾当。

“你根骨不佳,确实不是练剑的料,倒也不是说不能练剑,只是山上剑,很难了,不如跟罗老哥锤炼气血,以人身之神意,说不定最后也能有所成就,不能说如何之高,但自保肯定无虞。”朱乐重新失落的坐在板凳上,最后寻了一处角落安静去了。

丁前溪又对罗轩说:“老大哥,我这话可能有些不中听,可句句属实,如果存心糊弄你们一番,将小姐说成那不世剑骨,确实皆大欢喜,可如果她因此真苦练了数十年,没能有所成就,反倒是害了她…”

不知不觉已然能说上很多道理的少年,滔滔不绝到现在,才终于发现,原来有很多道理,长大了自然会知晓。

罗轩喝了一碗酒,下定了决心,“多谢丁哥儿以诚相待,既然这条路实在是没了指望,罗轩心中便有主意了。”

林盛期间过来敬酒,被李宁洛笑着替下,直言丁前溪酒量没那么高,别看他此时清醒,其实已经糊涂了,不然怎么能一口气说出这么多不讨人喜欢的话。

罗轩直道:“不打紧不打紧,小哥儿是爽快人。”

一顿饭吃的略显轻快。

林盛来到拐角找到朱乐,安慰道:“小姐,不能练剑其实也没什么不好的,练了剑也未必能如何?你看我,就是因为练了武,才穿上这身行头,穿了这身行头,才跛了腿,我这命算是好的,还能一瘸一拐活着,即使后来大家都叫我林跛子,可那又如何?”

“小姐,有好些人就是因为练了手上功夫,永远的闭上了眼,江湖好是好,风光也多,可好景总是不长的,瞧我,年轻那会儿可喜欢走镖了,这两年总觉得累的慌,不是说江湖不好,可江湖之大,风大雨也大,后来遇上了我媳妇,突然想有个家了,你知道我媳妇给我生了个儿子的时候,那会儿其实我哪里都不想去了,可不走镖便没银钱花,唉,两难。”

朱乐听着林盛最后一句话,终于是安静下来。

老实憨厚的男人说道:“小姐,你知道当那把刀架在我脖子上的时候,我在想什么吗?其实那一瞬间啥也没想,就觉得挺对不起她娘俩,这世道没了男人,日子会不太好过啊。”

美滋滋的林盛最后自语道:“这回可以给孩儿他娘,也买上一个小糖人啦。”

“好看姐姐,我娘让我带着你们去我家一趟…”蹲在酒楼门旁许久的余年终于等到了李宁洛他们出来。

眼尖的孩子上前拦住想要牵马出城的二人,丁前溪疑惑,却见李宁洛一手牵着马儿,一手牵着孩子,随他去了。

小城西边本就是静多过动的地方,本就是不富裕人家才住的地方,种的最多的不是青菜,便是那大柳树,村子上很久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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