纸质资料。
“而那个时候,谷歌还没有收购安卓公司,林逍的x研究院还没有成立。”
“同样的设计逻辑,肯定是后来者抄袭前者。”
“总不能说,这种惊人的相似,完全是一种巧合吧?”
“当然,或许x研究院在这三年中投入了更多的金钱,更多的人力,所以看上去x操作系统的完成度,完整度要更高。”
“但是,这就能否定抄袭的事实吗?”
第一次开庭结束。
在法律层面,谷歌处于上风。
确实任何人都不能否认,两个系统在底层逻辑上80%以上相似度。
至于代码,那是最不重要的。
设计逻辑,设计架构,才是核心。
格肯女士:“林,目前相关证据对你不利。”
“哪怕没有证据证明两个创始人离开安卓公司,进入x研究院的时候带走了相关成果。但是在接下来的设计思路中,他们从口中说出来,也被认为是一种盗窃。”
“不过,x研究院也注册了海量的相关专利。”
这些专利,基本上都是外形专利,以及具体的操作相关专利。
非常非常多。
在这方面林逍下手得很快,甚至比谷歌都快。
“所以抛开系统的底层设计逻辑抄袭是否来说,你们双方都互相侵犯了对方的大量专利。”
“而这些专利,是我们手中唯一的武器。”
“所以我觉得,这桩官司最终的结果,可能是走向和解。”
“而且是量子科技向谷歌支付大量的赔偿金,然后进行和解。”
“这其实也是一种胜利,只要别被禁售,就是巨大的胜利。”
单纯从商业层面来说是这样的,这场官司就这么旷日持久地打下去,从地方法院到联邦法院。
从美国打到欧洲,打到日本。
这边官司继续打,那边在市场上也继续打。
一直到市场分出了胜负,而在官司上双方精疲力尽,达成和解为止。
基本上所有的商业案例都是这样的。
而双方支付的律师费,往往会超过几千万美元,甚至超过上亿美元。
不过,媒体是会兴风作浪的。
第一次庭审之后,很多报纸,很多电视,立刻沸沸扬扬进行了播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