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开着汽车,行驶在马路上。我很羡慕,毕竟在这个时代,汽车还是个新鲜玩意,如果我也有这么一辆汽车,那么再次狩猎会轻松许多,因为射杀袋鼠或野猪之后,我和尼莫常常要背着抬着才能把猎物运回来。
城里的房子也很漂亮,在我的面前就有一栋华丽的别墅,透过窗户,我看到里面灯火通明,陈设很是讲究,睡在这样的房间一定很惬意。当然,也有低矮的土屋,塑料布蒙的窗户里透出昏黄的光,不时传出老人的咳嗽、孩童的啼哭。
我颓然地坐在马路旁边的一块石头上,暗想明天如果再找不到子弹,只好乖乖地回小镇了。
当的一声,一枚便士扔到了我的面前。
我抬头一看,只见一个穿着兔子装的小美女站在我面前,正用一双明亮的大眼睛看着我。世界上居然还有这种服装,真有意思,她要是跑到荒原上应该是最漂亮的一只兔子吧。
那女孩朝我笑了笑,“去买些吃的吧!小乞丐。”
原来她误以为我是乞丐了。
我不禁有些生气,本少爷好歹也是堂堂沈家公子,荒原猪见猪怕、狗见狗逃的第一猎人,怎么在她眼里竟然变成了小乞丐了。
我终日游荡在荒原,跋山涉水,爬上跑下,很多时候还要匍匐前行追踪猎物,一身牛仔服已经破得不像样子了。安妮本来也为了买了一件新的牛仔服,可早晨一门心思找子弹,还是穿了以前的旧衣服跑了出来。
“你真把我当小乞丐了。”我颇不服气地说。
女孩一愣,“对不起,原来你不是乞丐。那你把那枚便士还给我吧。”
我捏着这枚便士呵呵一笑,“不过,我一天没吃饭了,这枚便士正好可以买一块面包。”
“切,还说你不是乞丐。”女孩认定我是一名小乞丐了。
“你哪里看出我是小乞丐了?”
女孩看了看我的裤子,不屑地说:“哝,你的裤子都破了,膝盖都露出来了。”
看着自己破破烂烂的裤子,我不禁脸上一红,但依旧嘴硬:“切,这算什么,实话跟你说吧,这叫时尚、潮流,说不定哪一天,人们就会喜欢上这种破洞裤呢。”
女孩郑重其事的说:“嗯,至少会很凉快,”说完格格笑了起来,“继续做你的梦吧,小乞丐”。她挥了挥手,转身离去。
她走起路来很好看,虽然穿着兔子装,却会蹦蹦跳跳,相反却是一步步踏出去,步履坚定,极是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