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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七章:无辜惨死女知青(37)(3)

他首先庆幸的是自己没罪。

因为他是不知情的。

“他还说不离婚也行,但是我必须得搬过去照顾他,我想着这个对你而言更不好,更丢人是吧!还不如离婚!”

显然,曹兰心里已经有了决定。

虽然她很舍不得小儿子,但她是真的不想坐牢,更不想因为重婚罪坐牢。

同时她也不打算跟前夫结婚。

因为她担心跟前夫结婚,前夫坐过牢,有案底,会影响她的儿子孙子,所以她的想法是先跟赵光宗离婚,然后去照顾她那个前夫,偶尔闲下来,再回来看看小儿子,洗洗衣服啥的,两边跑。

这是她能想到的最好的办法了。

不然闹开了,闹崩了,都丢人。

赵光宗当然没有立刻同意,他是气恼不已的,跟曹兰吵了一架之后,又出去找人打听相关律法规定真假与否,然后不得不妥协,回去就跟曹兰离了婚。

因为他发现,曹兰那个前夫,在意外杀人并且坐牢之前,还当过两年兵。

本来官司是有可能打的。

可她前夫当过兵的话就不好打了。

而且,现在不是说几十年后,几十年后很多地方已经不承认事实婚姻,但现在大多数百姓都是认可事实婚姻的。

为了避免麻烦。

赵光宗是啥赔偿都没敢跟曹兰的前夫要,也没敢把工作岗位要回来,只是让曹兰净身出户,对外则说和平离婚。

然后他就因为咽不下这口气。

却不得不咽下去,气的大病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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