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犯罪构成的主观方面,非常关键。
如果是因为不想给物业费而故意签了那么一份合同,那就是合同诈骗了。
但如果说是因为公司性质特殊,所以不得不排除前期物业管理,那顶多算合同欺诈。
其实到了这一步,对于普通律师来说已经没问题了,因为被告城投的律师已经自己承认存在合同欺诈行为了。
所以接下来只需要按部就班地打官司,就能直接赢了。
但是对于周云来说不够,他要的是执行款项到位,官司赢了那不能算赢,必须得拿到钱才能算赢。
这一下就连张法官也看了过来,虽然这事应该不可能会移交,但不得不承认,这位周律师工作是真的做的细致。
“怎么蒋律师,还不说话?没关系的,理越辩越明嘛,毕竟你看啊,如果真的是因为公司性质特殊,所以必须得排除前期物业,那根本没有任何必要藏着掖着啊。”
“结果一直到证据交换之前,康得公司连你们签的合同都不知道,为什么要这么藏着呢?”
蒋博终于开口了:“审判长,我认为原告律师说的这些和本案没有任何关系,我请求将其驱逐出法庭。”
法庭上的张法官开口道:“原告律师说的和本案关系很大,请求无效,原告律师,请继续。”
草!蒋法官差点骂出声,这踏马的也太欺负人了吧。
那位郑总之前不是说都已经联系过法院了,怎么现在感觉这审判长好像完全站在周云那边啊!
郑总确实联系过法院了,但是怎么说呢,法院这边很难移交线索,里面存在的阻力很大,但同样,它城投也没有那么大权力可以直接干预司法。
哪怕只是千城区法院这么一个基层法院,人家如果不听,你就是没办法。
双方完全不是一个系统的,根本管不到这边。
如果是普通的案子也就罢了,给个面子,但现在这案子对面是周云。
周云这边依旧脸色很自然道:“所以,其实还是没办法解释为什么就性质特殊到必须得把前期物业全部排除对吧。”
“那要不这样吧,我来帮你们想个理由,就说你们自行购买聘请第三方物业的费用很高很高,甚至要比正常物业费用都要高很多。”
“这说明什么,说明你们不是不想给钱,而确实是因为情况特殊,所以不能接受前期物业的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