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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狗仔(4)

露自身。

悄悄的从腰间抽出道具刀,往前伸去。

“别动。”

张远的嗓音低沉有力,散发着不容置疑的权威。

手持相机这位浑身一抖,差点手松,把在那个年代就价值好几万的数码单反坠落在地。

拍照这位个子不高,带着一副细边的黑框眼镜,缓缓测过脑袋。

觉得自己脖子右侧冰凉凉的,低头一看,一把长刀正架在颈子上。

一般群演用的刀都是塑胶的,怕伤着人。

而张远是主演,导演又知道他有功夫底子,所以给的道具刀是钢的,只不过没开刃。

“人,转过来。”张远继续发号施令。

对方不知道张远的来路,但心知对方定是剧组人员,心想好汉不吃眼前亏,只得按对方的话语行事。

这位举起相机,缓缓转过身来。

“相机,交出来。”

对方照做。

张远接过相机,翻了翻记录。

七成照片的内容是林志影,不过刘茜茜半露的侧影也拍了十几张。

皮肤雪白,明眸皓齿,外加“犹抱琵琶半遮面”,似露非露的模样,的确勾人。

张远打算删除这些照片,但就在手指即将按下的那一刻,他突然一楞。

随后用左手扒开面前的植被,将这位偷拍者的面容尽收眼底。

“原来是你”张远心说道,同时改变了主意。

刚才被植物挡着,如今他可是看的清清楚楚。

眼前这位外貌耗不起眼,身材更是普通的青年人,在后世可是大大的有名。

这位名叫韩炳江。

说起这个名字来,大多人会满脑袋问号。

谁啊?

可若提起他的笔名,那便无人不知,无人不晓。

桌苇!

这位可是被称为华夏“第一狗仔”,内娱爆料王,明星公敌,乐子人之神。

现在才03年初,这位应该还没出名。

张远回忆了一下,桌苇真正成名,是在加入一家名为明星bigstar的娱乐周刊后,并且在03年八月,拍到了刘晓庆出狱的一手照片。

这会儿他还是个默默无闻的小记者。

张远思考一番,抛开道德不谈毕竟若要谈道德,这世上九成九的能人都有瑕疵。

桌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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