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或许也就只有常年居住在这里的老人和这些四海为家,为了生计四处溜窜的流浪狗们吧。
在巷子里拐了几个弯后,抵达一个岔口,天麟这个有些路痴的男人难得的,借着脚下这块有裂纹的石板分辨出这条路能通往哪里。
这里可以通向三个地方,一是市区,二是博丽书店附近的旮旯小道,三则是贯穿这座城市的河流的堤岸。
市区人多眼杂,显然不是干坏事的好地方,博丽书店附近的旮旯小道虽然人迹罕至,但一般人根本找不到。那么目的地就很明显了。
堤岸不算的上是高,但是从一旁看过去显得很深,尤其是桥下儿那块,无论你是放远处看还是凑近了去找,都能清晰的感受到这里相较于四周像是缺了块,深深的凹下去。
那里的土质稀松,而且因为常年没有沐浴到阳光很是潮湿,不少地方长满了青苔,走路时如果不时刻注意脚下很有可能会跌到河里。因此大人向来是禁止小孩子到那里去玩,一般来说大人也很少会闲的蛋疼去哪里遛弯消食。尤其是今天阴雨,河水在上涨,更不会有人去。
因为这些特性,这里成了这座城市所有人都知道、都默认其存在的,解决私人问题的最佳位置。天麟站在堤岸上眼睛虚眯,手从口袋中抽出,无意识的放在这块写着‘桥洞下潮湿,禁止入内’的标识上。他看着桥下凹坑旁那两个年龄大概二十岁的年轻人正一脸亢奋的用手中的刀子剥着一只狗的皮,面无表情。
呸的一下吐出棒棒糖的棒子。
“呜——”黑狗低着脑袋,憎恶在眼中弥漫。
天麟蹲下身子摸了摸它脏兮兮的脑袋。
“交给我吧。”
他又把兜帽往下拽了拽,一道摄人满是恶意的光在他眼中闪过。
“淦,这把刀已经钝了!”其中一个穿着深灰色衣服的家伙一脸不悦的看着卷了口的刀子。
另一个冷笑一声,“谁让你非要砍骨头!骨头硬的一匹!砍骨头又有什么享受的?刀子划过肌肉那种撕裂感......”
说到这,他手上的动作情不自禁加快了几分,脸上露出颇为病态,享受的笑容。
是的,对他们来说这就是一种享受,他们之前或许依旧对生命充满敬畏,但现在很显然没有!至于为什么他们会这样,谁又知道,谁又在乎呢?
鲜血,暴力,给予他人苦痛是他们最大的乐趣。
(两把刀,长度大致15厘米。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