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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5章 姜念上奏泰顺帝(2)

夜忧勤,清查亏空。卑职忝列侍卫,本不应妄言政务,然蒙圣上隆恩,欲竭心尽力效忠,斗胆献刍荛之策,伏望圣阅。

一、立新法以绝奸吏欺隐。

严四柱,增三簿:

除旧管、新收、开除、实在“四柱清册”外,令州县另造仓廪实存册驿站、河工等专项支用册,三册互核。若仓无粮而账有数、工未兴而银已销,即锁拿主官,彻查到底。

限时段,设限期:

钱粮亏空,自泰顺元年后始行严查,以减其阻。泰顺元年前之重大亏空,分河工、军需、仓储等专项,犹续行追查,涉证据确凿之官员,以‘专项补欠’之名责其补足,设宽限期,期间不主动补足者,方惩之。

定火耗,统筹拨:

立定比例以征火耗,所收之银悉输国库,统筹分拨,以供地方公务开支。

二、立规制以杜弊蠹。

铸黄铜钦天尺:

造户部制式铜尺,刻“两、钱、分、厘”于其上,配钦颁砝码。查库时速核纹银,破灌铅、掺铜等弊。

定朱墨双色账:

岁入朱笔列,岁出墨笔载,篡改者易露破绽。

铅封分段押运:

解送钱粮,于银箱封口处灌铅,并铸“户部监制”字样,启封需户部特制熔铅匙。每百里换押运官兵,交接之际,验铅封、称重,签连环甘结,后队为前队作保。

三、用奇兵以破官场护符。

赏首告,拔寒微:

有下官、胥吏首告上官贪腐者,一旦查实,当予重赏,甚者可代上官之职。

赦师爷,掏底账:

钱谷师爷非朝廷命官,献密账者赏银遣归,抗命者以同谋论处。

调南人,查北账:

自闽、粤选精通账事幕僚,组“钦差稽核队”,跨省查账,防其勾结。

四、借天威以慑群僚。

示赃官,慑百官:

贪官之罪刊于邸报,布告天下,使官员传阅。编钱粮弊案录,颁之州县,列为官员考成必读之书,诸官结合案例撰防贪策论。

绘赤字,令战栗:

制钱粮亏空图,以异色标诸省亏空状,红者示重,蓝者示中,墨者无亏,令疆臣战栗。

树清官,破朋党:

树立清官模范,促使效仿,扬清激浊。

伏乞圣上圣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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