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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4章 世纪前奏,广陵之夜(2)

,调转车头,慢慢开走了。

马等万有点走神,脸上笑容淡了,雪落在头上,也忘了再抹。

为什么愿意接金刀武校这趟差事,他也说不好。

肯定不是真为了一笔外快。

他的工资虽然不多,但平时没有多少要用钱的地方。

老婆实在是个好女人,没什么坏毛病,儿子已经长大,也不会缠着他买什么玩具。

而他自己,在监狱里十几年,养成不错的生活习惯,出来之后这几年,连烟都没再去抽,更别提别的了。

现在生活真好啊。

已经是小时候的马等万,会很羡慕的那种样子了。

但他就是觉得不得劲。

小时候家里穷,身强力壮的闲汉会欺负他家,那些读过书的臭老九,也瞧不起他家。

爸妈想送他读书,也没有门路,等他长大些,就憋着一股劲学打架,被大哥选中了,教给他拳脚。

那是他觉得特别快活的日子,闲汉已经打不过他。

知识分子们,看着有身份,但是被稍微一吓,就露出了懦弱没用的样子。

兄弟们都讲义气,大哥对他们好,他们也就跟着大哥混。

可是后来,大哥进去了,他们这些人也都成了犯人。

马等万被判了十五年,坐满十四年时被放出来。

最好的几个兄弟,有的还在牢里,有的去了外地,有一个竟然去武校,当上了老师。

老话说,物是人非。

可是等他出来一看,连整个广陵都跟以前不同了。

没几个地方还是当初认识的模样。

老婆上了年纪,儿子也长大了。

就在他进去坐牢的同一年。

那年的七月一号,出了个什么九年义务教育的说法。

即使老婆一个人打理着家里,居然也让儿子读上了书。

香香的小孩子,也成了一个臭老九嘿,那么一副有学问的样子。

但这日子,又总让他觉得,有哪里不如当年。

马等万回过神来,接过盛鸡血的碗,摸出一塑料袋朱砂,把鸡血倒在里面,扎好袋口,隔着塑料袋揉搓。

回望城区的方向,他心里带着一点小小的期待。

鬼市!这个词可够远的了,不知道能不能真被我碰上什么线索。

马等万把鸡送回家,揣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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