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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死了(2)(4)

”句容县令道。

李景隆端着茶盏,“为何构陷罗安一家?”

“没...没有!”

王主簿绝境之中,突爆发出几许侥幸心里,“下官断案,都是按照案情,一切合法合规?”

“好!”

李景隆默默点头,“哪合法?哪合规?”

“首先,他确实是欠债在先。”

“第二,字据上说明了利息多少...”

罗安大喊道,“胡说!我是要按照利息还钱的,可我去还钱的时候根本找不到人...”

“你闭嘴!”

李景隆呵斥一声,对王主簿又道,“你继续说!”

“是!”

王主簿想想,“他说他找不到人所以该还钱的那天没还...但这只是一面之词呀!没有证人呀!”

“下官断案看的就是证词....债主有字据,字据说明了超过时间就是三倍的利...”

“这..他罗安事先是认可的呀?”

罗安又喊道,“是还钱找不到他人...”

“之所以羁押罗安,是因为审案那天,他在大堂之上,公然动手打人....”

“某听明白了!”

李景隆放下茶盏,“本以为你还有什么其他的说辞,听来听去都不过是狡辩而已!”

“卑职没有狡辩...”

“本公问你,民间接待三倍的利,大明朝哪个地方允许这么做?”

“还有,那涉案的王财主....不是你的舅舅吗?”

“身为亲戚,你理当回避。你不回避不说,反而亲自断案?你这不是徇私枉法是什么?”

“还有,你真当本公是什么都不知道的公子哥吗?”

李景隆砰的一拍桌子。

然后,目光看向一名边上的狱卒,“你说说,他们这样的案子是第一起了吗?”

“回....回爷的话!”

那狱卒双膝一软就跪下了,“这是王大人和舅舅惯用的手段!低息借钱给别人,然后标注超过还钱的时间是三倍的利...”

“然后等欠债的要还钱的时候,王财主就藏起来,让欠债的找不着...”

“就是故意让欠债的超时不还,然后他们就占人家的地,占人家的房...”

“你你你...”

王主簿大怒,“你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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