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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0章 控制资本的三条准则(2)

打压商人好说,可现在来讲,大家都明白,打压商人是不可取的。

发展经济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就需要商人去运转,是无可替代的。

不打压商人,若是未来成了那种情况,那可就尾大不掉了。

“陛下,臣认为,当分而化之!”房玄龄道。

“哦?具体如何做呢?”李承乾反问。

“这臣暂且还没想到”

“那其他爱卿说说,还有什么想法?”李承乾转而问。

“臣认为,该把商税收再次加高!”

“不能继续加高商税,若是如此的话,再加上市场的管控,商人赚不到钱,就没了动力,商业会衰败的。”

“”

大家七嘴八舌的讨论起来,核心思想就一个,商业必须要管控。

但是怎么管控,是一个大问题。

这是一个全新的问题,大家都没有遇到过。

李承乾虽然心里已经有了主意,但他拿出来讨论,就是让大家都有参与感,免得感觉他一言堂,慢慢的大家就都不说话了。

等讨论声渐渐止息,李承乾这才说:“集思广益,总是能有些办法的!

比如说,房爱卿那个分而化之的办法就很好,只是该如何分而化之?

朕刚刚想了想,可以从两方面来进行!

第一方面,在商业之中,不是有合伙人嘛!

正好,这个方式也跟合伙人相关。

商业部可以出台一部法律,就是关于合伙人的,形成一种新的制度,叫做股份制。

比如说,有一家商贾,是两个人合伙。

这两个人,一个负责做事,一个负责提供技术或者原料。

他们之间,做事的投入的多一些,负责提供技术或者原料的投入少一些。

但因为技术的可贵性,他们是平分的。

那么现在,可以强制规定,股份制必须三人以上,称之为稀释股份。

有什么事,三人商量着来。

但三人不可能完全一条心,股份可以转卖,还可以进行稀释。

总而言之,目的就一个,分化!

当然,以上这个股份制,跟个体户没关系,针对的是月收入,至少一千贯以上的。

也就是,月收入一千贯以上的必须执行股份制,而一千贯以下的,可执行可不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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