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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东鲁烟火里,李白那阵短暂的温暖(2)

过来,就把娃送来,我帮你看。”

李白接过东西,鼻子一酸——许氏走后,他第一次感觉到有人真心实意地帮他,不是因为他的诗名,只是因为可怜他和孩子。

从那以后,李白常去鲁女家。有时候是去送他写的诗(鲁女不认多少字,却爱听他念),有时候是帮着挑挑水、劈劈柴,更多时候,是把平阳和伯禽送去,自己出去找活干——他想写点诗文换钱,东鲁的人大多认庄稼、认手艺,没人愿意为“几句破诗”掏钱,他偶尔给人抄抄书信,挣点微薄的工钱。

鲁女从不说他“不务正业”。有次李白抄信回来晚了,看见鲁女给伯禽缝棉袄,手指冻得通红,还在灯下给平阳讲故事。“你别总往外跑,”鲁女抬头看见他,笑着说,“家里有我呢,你要是想写诗,就在家写,我不吵你。”

李白坐在炕边,看着鲁女的侧脸,心里暖烘烘的。许氏是温柔的,懂他的诗,懂他的理想;鲁女是实在的,懂他的难,懂他的苦,懂俩孩子需要人照顾。他忽然觉得,要是能跟鲁女一起过日子,把孩子拉扯大,也挺好。

没过多久,他就跟鲁女提了。鲁女愣了愣,脸有点红,低头绞着衣角:“我是个寡妇,又没读过书,配不上你”

“啥配不配的,”李白打断她,语气认真,“你对我好,对孩子好,这就够了。以后咱们一起过日子,我写我的诗,你照顾家,把平阳和伯禽养大,好不好?”

鲁女抬头看他,眼里闪着光,点了点头。

没有婚礼,没有彩礼,没告诉街坊邻居,俩人就这么搭伙过起了日子。鲁女把李白的旧棉袍拆了,重新絮了新棉花,又给平阳和伯禽做了新鞋;李白也学着帮鲁女挑水、劈柴,晚上鲁女缝补衣服,他就给她念诗,念他写的“床前明月光”,念他想的“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

鲁女听不懂那些大道理,却爱听他念诗的调子,有时候还会跟着哼两句,虽然跑调,李白却笑得特别开心——这是他许氏走后,第一次觉得家像个家。

第二年春天,鲁女给李白生了个儿子。孩子出生那天,东鲁下了场小雨,空气里都是泥土的清香。李白抱着襁褓里的小家伙,看着他亮晶晶的眼睛,像极了蜀地山间的水晶,就想给孩子取个小名,叫“天然”,大名就叫李颇黎——“颇黎”是当时对水晶的称呼,他希望孩子能像水晶一样,干干净净,光彩夺目。

鲁女躺在炕上,看着李白抱着孩子傻乐,笑着说:“叫啥都行,孩蛋健康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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