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接着写,笔锋转到当年跟着玄宗游幸的日子。杨开府跟着念,眼睛也红了:“还记得骊山温泉吗?咱们趁玄宗皇帝泡澡,偷偷拿了宫里的酒,在雪地里喝,喝多了就把酒杯扔了,说‘皇帝的酒也不过如此’。”
韦应物点点头,眼泪掉进酒杯里:“那时候真是目不识丁啊,连自己的名字都写得歪歪扭扭,整天就知道喝酒耍疯。现在再看那些日子,真是羞愧得抬不起头。”
诗的后半段,他写安史之乱后的落魄:“武皇升仙去,憔悴被人欺。读书事已晚,把笔学题诗。”杨开府听到这儿,握住他的手:“我知道你后来的日子,听说你在破庙里跟老秀才学认字,在河边捡树枝练字,不容易啊。”
“不容易?是活该。”韦应物摇摇头,“要是没有那场乱,我现在可能还是个赌钱撩姑娘的无赖,说不定早就死在哪个街头了。”
最后两句,他写“忽逢杨开府,论旧涕俱垂”——是啊,几十年没见,一见面就哭,哭的不是重逢的高兴,是对往昔的悔恨,是对人生起伏的感慨。那天晚上,他们喝到天亮,诗稿放在桌上,被眼泪打湿了好几处。
后来有人说,这首逢杨开府是“最真诚的忏悔诗”,没有一点掩饰,没有一点美化,把自己的“黑历史”摊开在阳光下。韦应物自己也说:“写这首诗,不是为了让别人原谅我,是为了让我自己记住,我曾经是个什么样的人,现在又该做什么样的人。”
韦应物的自我反省,不是凭空来的——是安史之乱的巴掌,把他从“鲜衣怒马”的美梦里打醒,摔进“憔悴被人欺”的泥里,他才终于看清自己的“荒唐”。
在那之前,他是长安城里最嚣张的恶少:穿绯红侍卫服,骑雪白骏马,赌钱、撩姑娘、欺负百姓,全凭“玄宗宠着、韦家罩着”。他从没想过“对错”,只知道“我想要的就得拿到,我不爽的就得毁掉”。
安史之乱一来,靠山全塌了。玄宗逃到蜀地,三卫府解散,韦家也跟着衰败,他成了没娘的孩子,穿着破衣服,饿肚子,被小混混欺负,连一口剩饭都抢不到。有一回,他在河边洗衣服,被人推到泥里,看着水里倒影——满脸灰尘,头发凌乱,哪还有半点“三卫郎”的样子?他就哭了:“我以前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也就是从那天起,他开始反省:以前的威风,不是自己的本事,是皇帝的恩宠、家里的势力;以前的快乐,是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上的——卖胡饼的老实人、被偷会的邻家姑娘、被欺负的百姓,他们的苦,都是自己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