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页 全文阅读 下一页

第82章 开发边疆(5)

仍然可以使用,华族属于在汉人基础上,新吸收了一些其他汉化的夷族。”

武元衡说:“臣有个意见,按陛下的意见,所有汉人都可以纳入华族,但是在多年以前,就有一些汉人迁移到西域一带,还有一些汉人很早就移民到国外,没法登记确认,他们的身份怎么办?”

李纯道:“你说的是个问题,那些人到了异族的区域后,跟当地人通婚,有的人语言和生活习惯都改了,逐渐难以区分。这样吧,给他们一个机会,凡是要加入华族的,三年内必须要回到唐朝境内,回到他们的祖居之地申请登记户口,经过当地的官员和族人确定后,可以登记留在祖居之地,也可以在唐朝境内垦荒、经商,如果三年内不归者,视为放弃机会。”

李吉甫说:“陛下该想到的都想到了,我们中书省将带领民政部尽快抓落实,把华夷分治的事情做起来。”

元和十一年二月,朝廷开始发布一个重要的旨意。旨意的内容就是各地必须认真甄别居民的身份,按照华族和夷族分别统计,每个居民必须如实填报自己的民族。一个家庭统一填写一个民族,不能出现一家多族,家人可以经过权衡后选择加入哪个民族。

唐朝境内的汉族人可以直接填为华族,那些已经汉化,语言、风俗、习惯与汉族基本相同的其他民族,只要没有过违法或者反叛的记录,只要本人愿意加入华族,官府一律不得阻碍,按照个人意愿登记为华族,境外的汉人,必须三年内回到祖居地,经过族人或官府的审核,也可以填为华族。

那些生活习惯和语言文字与汉族差别明显的民族,则要填写自己所在的夷人民族,如契丹、奚族、扶桑,那些在已经汉化的夷族,如果不愿加入华族,也可以填为夷族。

各级官府必须认真登记各民族的身份,并进行审核把关,不得随意乱报,确保民族填报的真实性、严肃性。严禁在民族填报上弄虚作假,鼓励百姓举报,发现有人利用权力乱作为的,一律严惩。

在时间上,朝廷要求各地六个月内,也就是八月份前必须完成民族的统计,如边远地区确有困难的,可以视情延长三个月。

朝廷实行华夷分治,大规模对各族进行身份登记,很多人察觉到了不同的意味,尤其是夷人,纷纷打听填报民族的利弊。

朝廷给了一个正式解释,那就是以后民族确定以后,会有三个影响:华夷禁婚、夷人不得担任七品以上官员、夷人不得离开所在的道的范围,其他方面华夷一致。

上一页 全文阅读 下一页
  • 今日热门
  • 本周排行
  • 阅排行
  • 年度排行
  • 最新更新
  • 新增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