贞观二十五年,正月。长安城在浓郁的年节氛围与料峭春寒交织中,迎来了新岁的第一次大朝。太极殿前的积雪已被清扫干净,朱红的宫墙在冬日稀薄的阳光下,显出一种沉肃的威严。文武百官手持玉笏,鱼贯入殿,每个人的神情都比往日多了几分凝重与期待。所有人都心知肚明,今日朝会,必将围绕着皇后“建言十二事”之首条——“劝农桑,薄赋徭”的具体实施,展开新一轮的角力。
果然,在例行的新年贺仪与几项紧要边务奏对之后,皇帝李治便将议题引向了“农桑”与“徭役”。他目光扫过殿中众臣,最后落在文官班列前排的李瑾身上,缓缓开口:“去岁皇后所陈‘建言十二事’,首重农桑,薄其赋役,此乃固国本、安生民之要务。年节已过,春耕在即,政事堂对此事,议得如何了?”
尚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三品于志宁首先出列。他年事已高,但精神矍铄,是朝中有名的务实派,对“劝农桑”本身并不反对。“陛下,皇后殿下心系黎庶,老臣等感佩。政事堂月余来,已就‘劝农桑,薄赋徭’之要,会同司农寺、户部、工部、将作监等有司,议定初步条陈。其要有三:一曰明定劝课之责与考课,二曰推广新式农具与农法,三曰厘清徭役,严禁滥征。**”
他顿了顿,继续道:“其一,着令天下州县长吏,必须亲履田亩,督导农事,所辖境内垦田增减、粮产丰歉,将作为其岁末考课之重要依据,与升黜直接挂钩。吏部与御史台将加强巡察。其二,由司农寺主导,将作监协助,在关内、河南、河东、河北四道,择水土各异之二十个州为试点,全面推广新式钢犁、耧车、筒车等器具,并派遣精通农事之老农与工匠,下乡指导使用与维护。所需器具,由将作监及地方官坊以成本价供应,贫户可向官仓借贷粮种时一并申请赊购,分年偿还。”
于志宁所言前两条,基本采纳了李瑾与武媚娘商议的要点,尤其是将“新式农具”推广与官员考课、借贷赊购相结合,既明确了责任,又考虑了可行性,显得务实周全。
“其三,”于志宁语气转为严肃,“关于‘薄赋徭’。除国家正赋(租、庸、调)外,严禁地方州县擅立名目,加征杂税,或在农忙时节滥发徭役。所有地方性的工程、运输等徭役,必须由州刺史或县令明文公示事由、用工数、时限及是否给予口粮工钱,并报户部备案。御史台、按察使需加强监察,一经发现违规,主官立刻黜免,从重治罪。同时,对于去岁遭受水旱灾害的十余个州县,今年的‘庸’(力役)予以减半或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