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设立‘平准署’统筹,利用各地常平仓及新增设的‘市易务’,在丰年或价贱时收购粮食、布帛等大宗物资储存,在灾年或价贵时平价抛售,以平抑物价,打击囤积居奇,保障民生,同时也可调节地方财政,增加国库收入。此举需强大的信息网络与高效的执行力,正可与‘考成法’相结合。”平准法扩大,意味着朝廷将更深地介入地方经济,从豪商巨贾手中争夺大宗商品定价与流通的主导权。
“第三纲,曰‘人才新途’,核心在于‘扩科举’与‘重实学’。**”
“扩科举,即增加每岁进士、明经等科的录取名额,并在科目中增设‘明法’(律学)、‘明算’(算学)、‘明工’(工程制造)等专门之科,以选拔通晓律令、精于计算、熟悉工程的实用人才。同时,严格科场纪律,打击请托作弊,并明确规定,未来地方亲民官及中央部司中下级官员,应有相当比例来自科举正途,逐步改变以门荫、荐举为主的选官旧习。**”这简直是向垄断了高级官职的门阀世家公开宣战!扩大科举,尤其是增设实用科目,是为寒门庶族及拥有专业技能的人才打开晋升通道,直接撼动世家大族“平流进取,坐至公卿”的政治特权。长孙无忌、褚遂良等人,尽管极力维持着表面的平静,但眼中寒意已凝如实质。
“重实学,即在国子监、太学及地方州县学中,增设或加强算学、格物(基础自然知识)、农学、工学等实用学科的教授,并将其纳入考试范畴。鼓励士子关心实务,研习技艺。同时,对于在军器监、将作监、司农寺等实务部门做出突出贡献的匠师、官员,给予破格奖赏与提拔,不拘一格用人才。”这进一步从思想和教育层面,挑战“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传统观念,为“实学”和专业技术人才争取社会地位,与“平边”所需的军事技术革新一脉相承。
“第四纲,曰‘法度新严’,核心在于‘修订律疏’与‘强化监察’。**”
“修订律疏,即组织精通律令之臣工,结合当前实际,对永徽律及其疏议进行一次全面的审视与修订,尤其是针对土地兼并、商业贸易、工匠权益、官员贪墨等新出现或日益突出的问题,进行明确规范与严格定罪量刑,使法律更加明晰、公正,适应新政需要。”
“强化监察,即赋予御史台更大的独立监察权与调查权,尤其是对新政执行过程中的阻挠、变通、贪腐行为,可以风闻奏事,直达天听。同时,加强对地方按察使的考核与轮换,防止其与地方势力勾结。对于诬告者,亦严惩不贷。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