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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六十一章 全面改革,一府八司(3)

状况,刘备便属秦瑱以征东将军府事,让其进行改革。

秦瑱受命之后,眼见治理体系混乱,便直接打破了原有体系框架,参照之前建立监察司,建立了一府八司。

所谓一府,即是征东将军府,以他这个军师将军为主,负责大框架的建立。

而这八司,则分别是户籍司、吏员司、兵马司、刑罚司、工技司、审计司、教育司、卫生司。

这八司每司设一司长,直接对将军府负责,专职权限高于所有地方官员。

其中,张昭就任户籍司长,简雍就任吏员司长,刘晔就任兵马司长,其余五司司长则分别由陈群、郑浑、刘巴、袁涣、张机担任。

也是为了避讳,本来秦瑱准备任命尚书,但考虑尚书是朝廷便知,只能以司长先代替。

如此一经改革之后,刘备的将军府实际上便成为一个独立于现有体制的小朝廷。

各司上任之后,顿时职权分明,不再像之前一般混乱,政令也通畅了不少。

然则改革体制却只是秦瑱改革的第一步,八司的建立也是他接下来的改革方向。

首先针对户籍司,秦瑱提出改变现在的基层结构,推广之前在寿春使用过的保甲制度。

要如此改革,是因为现在他们麾下地广人稀,乡亭作为基层结构已不适用。

有的亭由于人口迁徙,几乎已经了无人烟,可有的亭却收纳大量百姓,拥挤不堪。

因而要建立更有效的基层组织,就需要从人口下手,以人口为基准来建立基层组织。

其次是针对吏员司,由于察举制已然名存实亡,秦瑱便决定开始实行科举制。

在初始实行的十年之内,每年一考,依照成绩取士,直到官员满额之后,改为三年一考。

同时,针对官员的在任和施政状况,采取绩效制,依照就任期间经济人口发展状况,来进行评定。

每年进行一次评定,三年进行一次总评,在任绩效决定了官员升迁与调任。

如果三年期满却没有做出成绩,或者境内出现反叛事件,一律将官员取缔。

而除了明面上的考核之外,游离于七司之外的监察司,还负责暗地里巡查工作。

一旦发现有那种贪官污吏,鱼肉乡里的状况,便直接查处交予有司进行处置。

再次便是针对兵马司的改革,秦瑱提出恢复耕战制度,即采取军功授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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