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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章 全面改革(2)

机构改革的事情,李纯开始思量对教育的模式进一步改革。考虑到唐朝各地都有私塾,已经发挥了基础教育的功能,尽管培养出来的学生有点偏科,但是朝廷如果从小学开始重新培养,将过于耗时耗力。

最终,李纯决定朝廷从初中开始办学,在每个县设立一所初中,招收具有一定文化基础、年龄在12-14周岁的学童,学制4年,学习内容包括语文、数学、历史、思想、科学、地理等基础知识。

虽然名为初中,但是由于学生没有数理基础,所以其中的数学、科学、地理知识基本上是从头学起,待以后培养出一些人才,再逐步充实初中阶段数理方面的知识。

在州一级设立2所学校,其中一所继续深入学习文化课,相当于高中,一所开设医学、师范、行政等专业,相当于于中专,待四年后,这些初中生毕业,就可以考入各州的高中、中专。

那些没有考上高中、中专的初中毕业生,有了一定的数理知识基础,可以在乡一级设立公办小学,让这些初中生充实到小学教师队伍,完善小学阶段的数理内容。

也就是说,先办初中,再办高中、中专,同步改革小学阶段的教学内容,待小学阶段的基础扎实了,再逐步增加知识内容,提高初中以上阶段的学习难度。

这样做,虽然违反常规模式,但是在唐朝这个数理人才匮乏的年代,只能用这个权宜之计,来逐步培养综合型人才。

待各州的高中生培养出来以后,在在中央和道一级就可以设立大学,在中央一级设立几所专业性大学,在道一级可以先设立一所综合性大学。

待人才丰富以后,中央和各道再逐步增加大学数量,待大学教育成熟以后,可以再继续深化教育,培养一批研究型人才。

在当时,唐朝人口只有三千多万,不及前世一个省的人口,相应的,道、州、县人口都比前世低一个量级,所以采取中央、各道办大学,州办高中、中专,县办初中,乡办小学,是符合现实情况的。

在办学经费方面,所有公办学校免学费,由朝廷和各地拨付专项的教育经费,但是学生的生活费需自理。在培养人数上,由于当时的教师队伍匮乏,朝廷经费有限,不宜搞得规模太大。

县初中每个年级招两个班,每个班三十人,乡小学每个年级招一个班,州高中、中专每个年级可以各招三到四个班,中央、各道的大学可以在此基础上按照社会需求,确定招收大学生的数量。

以后,初中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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